2006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始研究并制定网下发行电子化解决方案,提出: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即EIPO平台,主承销商通过该平台组织网下发行,投资者通过该平台参与网下发行;同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建立配套的网下发行后台处理系统,负责备案银行账户审核、资金收付、有效资金处理、清算交收与新股初始登记。
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共同努力,EIPO平台以及网下发行后台处理系统于2008年3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此后,为了配合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EIPO平台累计进行了四次适应性改造。
EIPO平台发展历程如下:
2008年4月,第一只新股在平台上发行;
2009年6月,完善询价和申购报价约束机制;
2010年10月,增加推荐类机构投资者和摇号配售功能;
2012年4月,增加推荐类个人投资者;
2013年12月,增加投资者资料自主维护、主承销商自主配售及剔除最高报价申购量等功能。
EIPO平台经过多次升级改版,目前具有如下主要功能:
(1)主承销商进行初步询价、实时查询和统计投资者的报价情况;
(2)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查询已参与报价情况;
(3)主承销商确定有效投资者和有效申购量;
(3)主承销商进行定价、实时查询投资者的申购情况;
(4)投资者查询入围数量和参与申购;实时查询申购量和申购资金划付情况;
(5)主承销商实时查询投资者申购单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
(6)主承销商完成自主配售,准备股份登记文件;
(7)投资者查询退款情况;
(8)监管机构实时查询与统计主承销商和投资者的网下发行参与情况,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9)网下发行是专户管理,有效隔离了与场内资金结算的风险。
网下发行后台处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如下:
(1)与结算银行确认配售对象资金账户的有效性,以确保资金划付的安全;
(2)根据业务规则对没有足额划款的申购委托进行无效处理;
(3)冻结资金与自动退款;
(4)向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时转发申购资金划付情况;
(5)为主承销商及其会计师提供各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的新股申购清单及无效申购清单,协助其在各结算银行进行验资;
(6)为跨行划拨资金进行资金头寸调拨;
(7)将配售结果直接发送登记结算系统,方便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审核,快捷实现初始登记;
(8)为主承销商提供募集资金的划付。
新股网下发行市场参与方使用EIPO平台可以大幅度地提高网下发行的效率,有效避免新股申购资金大规模跨银行流动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并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
EIPO平台有如下特点:
(1)方便。用浏览器通过互联网访问并提供邮件和短信提醒服务;
(2)高效。用互联网替代传真系统;
(3)安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认证系统的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